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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经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 “招标人”)研究决定,拟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法律顾问数量及费用本次招标人拟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服务期限2年。每家律师事务所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4万元。

(二)服务对象: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涉法律事务

(三)服务内容和范围:

1.为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要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

2.对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法律事务提供专家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数量不限;

3.参与起草、审查、修改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4.代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讼案件,承担不少于3个诉讼案件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

5.应招标人的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向招标人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及时作出提示和说明,提出相关建议;

7.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具体时间和形式,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商确定;

8.其他由招标人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9.合同期满,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竞聘成功的律所与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后,合作终止后一年内,不得代理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者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告的诉讼案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许可资质且连续执业五年以上,驻所为攀枝花市,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

2.律师执业许可和团队律师执业许可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3.2021年至今连续三年具备为县区级以上政府机关服务履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若具有自然资源相关领域从业经验最佳,团队负责人具有长期从事自然资源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专长或者优势;

4.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社会声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422日—202426日,以20242616:00以前邮箱收到的报名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的概不受理。

(二)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邮件主题:报名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2.邮件正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3.邮件附件:本项目所需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rarzip格式),命名为“报名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4.报名资料接收邮箱:pzhgtfg1@163.com。

注:不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概不受理。

5.报名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初步资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

(三)报名资料及格式见附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评审时间

(一)递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应在 2024226930前现场送达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702室)。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22610 00(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地点: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会议室

联系人:曹骞予 邓吉玲

联系电话:0812—3362873

 

附件:报名材料.docx

审核: 方毅   责任编辑: 邓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