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攀枝花市协议出让土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做好2025年市本级协议出让土地评估、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划拨土地成本评估等工作,我局将通过在2025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库的评估机构中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土地成本评估的评估机构,开展上述事项土地评估工作。各评估机构可选择其一评估事项进行单独报价,也可多项评估事项均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任务一:协议出让土地评估
协议出让的土地评估费用控制价为4000元/件。
任务二: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
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100元/宗。
任务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1000元/宗。
任务四:划拨土地成本评估
划拨土地成本评估费用控制价为4000元/件。
(二)完成时间: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评估工作要求完成评估任务。对委托的宗地评估,评估公司需5天之内提交评估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时间提交评估结果;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备案要求后2天完成报告备案,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时间要求进行备案。
(三)项目验收:评估机构所提交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当具备电子化备案号。
(四)其他事项:评估费以比价确定的最终价格按年进行结算,无评估服务不结算。若中标评估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服务期内无故不接受委托安排或不按时提交评估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攀资源规划发〔2020〕12号)相关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机构参与比价需提供如下资料
1.土地评估机构简介;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
三、评审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符合资格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选取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协议出让土地评估、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均只选取一家评估机构开展全年评估工作,报价原则为一轮报价(以报价函填写报价为准,不接受现场口头报价),若现场出现2家或2家以上评估机构的报价一样且均为最低价,则当场进行书面报价,直到仅有一家评估机构为最低报价单位为止。
划拨土地成本评估需选取两家评估机构开展全年评估工作,中选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前两家,以最低报价为合同签订价,若报价次低的评估机构提出自动放弃该评估事项,则按排序进行依次协商选取第二家评估机构。其中报价最低的评估机构开展全年所有的划拨土地成本的评估,报价次低的评估机构仅开展50亩以上规模较大地块的评估。
四、提交资料要求
参选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密封盖章。
投标文件填写后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11室(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3号泰坤大厦)。届时准时开展竞争性谈判评选中选单位。
五、结果公示
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柯丽、陈志楠;电话:0812—3364707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3号泰坤大厦
附件:1.协议出让土地项目申请及正式报价函
2.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项目申请及正式报价函
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项目申请及正式报价函
4.划拨土地成本评估项目申请及正式报价函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
8.协议出让土地评估报价表
9.工业用地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报价表
10.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报价表
11.划拨土地成本评估报价表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