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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然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786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218窗口,联系方式:0812-337805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晓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仁和区老环巷 64-71

房产证: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23121号;土地证:攀房国用(2014)第16822

李然100%

 

登记机构: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徐弋力

审核人:戴铁利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