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及批后调整负面清单(2025版)》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及批后调整负面清单(2025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自然资源部要求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自2019年起,基于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陆续建立了规划许可豁免和批后调整清单制度。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同时参考借鉴厦门、佛山及四川自贡、宜宾等地出台的同类文件,制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及批后调整负面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清单》)。
三、主要内容
《清单》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简称“豁免清单”)和建设工程(建筑项目)设计方案批后调整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两部分构成。
(一)“豁免清单”包括无需和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两种项目类型,共列举35项(其中无需办理18项,免于办理17项)。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一是不涉及规划实施管理,如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列举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类型18项。二是属规划实施管理范畴,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微更新、低风险项目,经研究,列举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类型17项。
(二)“负面清单”包括建筑用途、规划指标、总平面布局等3个部分,列入“负面清单”的情形,不得进行建设工程(建筑项目)设计方案批后调整。
三、适用范围
《清单》适用于攀枝花市市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建筑项目)设计方案批后调整工作;盐边县、米易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或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照执行。
四、有效期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