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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363111,电子邮箱:286497147qq.com)。

一、强化责任落实,分工协作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攀枝花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1872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894号)要求,认真研究、详细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四个强化措施,确保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完善工作体系。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二是专题研究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责任考核。一是依法厘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撰写该信息的科室、事业单位、分局、县局负责公开;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局目标绩效考核。凡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公开或未在信息发生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的;或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按规定答复的在绩效考核中扣分,并视情对相关单位负责人问责。

(三)强化依法公开。一是依法开展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和原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方案、要点,立足原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75条。二是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接办分离、流程优化、责任明晰、时限明确、衔接闭合、风险可控、整体联动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机制,按照办公室接件办公室分发业务科室承办法规监察科审查(可加入律师审查)办公室审核领导签发的运行流程与模式,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办理方式、流程、时限等,全年接到政务公开申请4件,办理完成4件。

(四)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明确市局信息中心为网站建设及维护单位,负责开展门户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监督检查;落实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更换市局门户网站域名,及时更新信息,2018年,市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6条、国土资源政策法规10项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0项。同时,进一步加强网站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及时更新系统、软件,备份网站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坚持开展每周对网站服务器安全软件系统升级、病毒木马扫描、封堵系统漏洞等工作;严格执行各类安全事件、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和网站安全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市局门户网站2018年度未发生网站安全事故。二是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办好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官方微博和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信息39条和210条。

二、认真执行条例,严格依法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市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75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26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工作动态信息488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其他信息60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39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2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市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按规定按时办结回复当事人4件。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市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度市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按照全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我局主办人大建议2项、政协提案2项,全部按时办结,并全部予以公开。

四、依法依规统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认真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据《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14条。其中,按要求,公开公共资源配置类政府信息26条,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告13条、土地供应和出让公告13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88条,包括:征收土地公告18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8条、征地告知书52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标准、对比先进,仍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范围还不够大,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不够规范;二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需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向导、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统筹、建用并举,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落实四方面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方案、要点和分工,抓好安排部署和工作指导。二是继续加大依法公开力度。梳理公开要点,细化责任分工,继续加大对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继续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继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市局门户网站改版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网站应急响应能力。建好、管好、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加大与其他媒体合作力度,强化新闻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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