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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7-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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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委提出的《关于规划利用马家田尾矿坝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马家田尾矿库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于20201231日停止运行,目前,正在实施闭库工程。闭库工程主要是进行安全设施治理,并对尾矿库沉积滩面进行覆土绿化,预计覆土厚度约30公分。按照《四川省尾矿库闭库销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尾矿库闭库验收通过,并按程序销号退出尾矿库管理后,可启动尾矿库后续利用相关事宜。

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2005中“闭库后的尾矿库,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不得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在用尾矿库进行回采再利用或经批准闭库的尾矿库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按照本规程第5章尾矿库建设的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工程设计、安全评价”相关规定,马家田尾矿库闭库后再利用时,须按上述要求开展技术论证、工程设计和安全评价相关工作。

尾矿库内所堆积、堆存的尾矿具有“干板结、湿软化”的特点,且尾矿库闭库工程实施完成后,库面覆土厚度仅约30公分,土层较薄,无法稳定建构筑物地基,不适宜修建建构筑物,也不适宜种植高大乔木。经与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和体育局、东区政府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对接交流,如将尾矿库闭库后的覆土厚度增加至50—80公分,可以基本保证草本、灌木等浅根系植物生长和部分运动设施修建,基本具备发展集研发、种植、观赏、销售于一体的高端草业、花卉产业链和发展足球、棒球等户外冬训基地的条件。

尾矿库后续开发建设时可采取两种开发模式,可由尾矿库责任主体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发利用,也可由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开发利用。因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尾矿库中重金属、放射性元素等是否超标进行检测,后续开发利用时,一是需要开展土壤污染评价,评估尾矿库内矿物是否存在重金属超标,覆盖土壤和花草等种植物是否存在重金属富集;二是需要开展放射性物质检测,确保进入库区种植、游玩人员的身体安全。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安排东区政府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沟通对接,达成共识和协议,结合区域环境统筹考虑谋划开发利用具体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级牵头部门,将统筹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

感谢贵委的各位委员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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