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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XXX、XXX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停止在城市视野区内开山采矿的建议》(第2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政策及执行政策方面

我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受“先生产后生活”开发建设思路的影响,出现矿山与城镇居民区同建、混建的现象,至今城市视野区内仍有开山采矿现象。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我市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停止新建矿山。严格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将城市视野区列入了禁止开采区,从2010年开始,已全面停止城市视野区的矿业权设置。二是严格监管矿山开采。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及的攀枝花中钛矿业徐家沟铁矿。该矿于1989年批准设置,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目前处于停产阶段。我局已要求东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措施,逐步实现复绿、退出的目标。市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扬尘污染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并整治。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草拟了《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待市政府审查批准后执行,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

二、关于治理恢复方面

一是抓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2017年,我市向省政府争取到宝鼎清香坪片区、米易县安宁河片区2个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预计可获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2000万元,占全省补助资金的70%,已到位补助资金7500万元。目前,我局牵头编制完成《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四川省攀枝花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正积极准备申报2018年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同时,实施了东区马坎片区等多处生态治理项目,促进了生态恢复。二是督促引导企业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前已有29家矿山完成恢复治理,恢复治理率50%,有效推动了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关于技术支撑方面

我市印发实施了《攀枝花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治理总体规划(2017-2030)》,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攀枝花市矿山迹地治理总体规划》《攀枝花市乡土特色植物图册》,根据我市干热河谷的气候、物种特点,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模式,培育了一批乡土植物,全力促进生态植被近自然化,争取尽快实现生态复绿。

感谢你们对市国土资源局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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