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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企业持证土地原址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建议》(第15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解决企业持证工业用地原址建设项目问题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持证工业用地原址建设项目需在符合有关用地、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办理环评、施工等有关手续后,方能实施建设。您提到的攀钢集团矿业公司选矿分公司密地提质项目位于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攀密片区瓜子坪,目前《攀枝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瓜子坪片区主导功能定位为集居住、休闲、办公、物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片区中心;《攀枝花市攀密片区(瓜子坪单元、高粱坪沿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将攀密片区定位为集居住、休闲、办公、物流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服务配套片区、攀枝花市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江北片区先导示范区、攀枝花市阳光旅游城市北向名片、山水文化魅力展示窗口。综上,按照功能定位要求,瓜子坪片区用地布局主要规划为居住、商业、绿地等城市配套功能用地,仅保留少量一类工业用地,大部分现状工业已不符合现有规划定位和发展要求,按照国土空间管制策略要求,需逐步推进腾退入园,其原址工业建设项目难以办理相关用地、规划手续。

二、关于针对类似问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协作,积极支持企业经营发展,依法合规探索高效的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快速解决类似问题的建议

针对类似问题,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加强与企业沟通对接,做好有关政策和要求的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指导企业合理合法开展建设工作。同时,我局在编制或修编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将加强对接辖区内各行业公众代表以及大企业,梳理权属情况并充分了解其发展计划及用地需求,尽可能优化规划成果,提高规划可实施性。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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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高继兵   责任编辑: 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