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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点带面查问题 双管齐下迎督察——方毅主持召开全市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2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方毅在市局8楼地灾会商室主持召开全市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会议,各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生态修复科(局环督办)、地灾防治科、矿权科、矿保科、督察执法科及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以西区辖区内的矿山为例,剖析了每个矿山的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违法查处、隐患治理等有关生态环境问题,各参会人员按现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建议。

方毅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迎接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准备。各县(区)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开展的矿山三个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辖区内矿山尚存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前部署,按照“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工作时限并印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二要抓好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化+项目化”管理。2024年即将到来,各县(区)局要组织矿山企业编制年度生态修复设计方案并下达生态修复任务,督促指导矿山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达到矿山长期有效防毁、固本、保水、提效的目标。三要深化惩戒措施,严格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各县(区)如有2家及以上矿山经查实未按照“任务化+项目化”管理落实生态修复任务的,暂停该县(区)上报或转报涉及生态修复工程相关的项目、资金及报审事项;矿山企业未落实“任务化+项目化”管理要求的,暂停该矿山企业的矿权延续、变更申请等事宜。

审核: 方毅   责任编辑: 和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