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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辖三区闲置土地基本情况表(经营性用地)

发布时间:2017-07-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单位:公顷、万元

攀枝花大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大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宗地位置

炳四区龙密路旁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宗地面积

0.833

出让价款

411

约定开工时间

2014-9-30

闲置时间

两年以上

抵押(查封)情况 

已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提出,“柴火部落”经营场地与该宗地相邻,该地块存在施工安全隐患;且边坡治理难度大、所需时限较长,一直在进行边坡治理。

闲置原因

不可抗力原因

核实情况

该宗地于2016年11月取得场平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地块开发未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规定的开工条件。由于我局正在对“柴火部落”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且东区相关部门证实“柴火部落”对其开发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对建设有一定影响。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不可抗力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延长到2017年底前动工)。

攀枝花金海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金海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

炳三区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宗地面积

7.145

出让价款

22506

约定开工时间

2014-11-13

闲置时间

两年以上

抵押(查封)情况 

已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未提出听证

闲置原因

政府原因

核实情况

该宗地拍卖时,在宗地西北侧边缘有一户农民未拆迁。2015年7月,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其搬迁。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延长到2017年12月15日前动工)。

四川省德铭菩提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四川省德铭菩提置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

炳三区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其它商服用地、医卫慈善用地

宗地面积

10.34

出让价款

16661

约定开工时间

2015-8-14

闲置时间

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抵押(查封)情况 

已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未提出听证

闲置原因

政府原因

核实情况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取得一期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一期工程889平方米已竣工。2015年8月,特大暴雨致使市电业局高压电缆沟损坏,市电业局在宗地内架设临时高压线路,于2016年1月予以拆除。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延长到2017年9月底前动工)。

攀枝花市公交客运总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市公交客运总公司

宗地位置

炳三区

土地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面积

1.22

出让价款

划拨

约定开工时间

2015-5-6

闲置时间

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抵押(查封)情况 

未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提出,该宗地属于迁建项目,由于搬迁腾空的土地未达到预期收益,导致建设资金不足。

闲置原因

企业原因

核实情况

企业资金短缺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企业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按划拨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鉴于该宗地属于搬迁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未填写划拨价款,征收闲置费无标准依据。建议督促其尽快开工,如闲置两年以上,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攀枝花市公交客运总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市公交客运总公司

宗地位置

炳三区

土地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面积

0.489

出让价款

划拨

约定开工时间

2015-5-6

闲置时间

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抵押(查封)情况 

未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提出,该宗地属于迁建项目,由于搬迁腾空的土地未达到预期收益,导致建设资金不足。

闲置原因

企业原因

核实情况

企业资金短缺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企业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按划拨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鉴于该宗地属于搬迁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未填写划拨价款,征收闲置费无标准依据。建议督促其尽快开工,如闲置两年以上,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攀枝花良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良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宗地位置

西区
新庄村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宗地面积

4.86

出让价款

699.2985

约定开工时间

2014-3-30   2014-4-8

闲置时间

两年以上

抵押(查封)情况 

未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未提出听证

闲置原因

政府原因

核实情况

该项目属旧改项目,为实施城市规划,整合了周边的农村集体土地一并开发。由于宗地内农民未及时拆迁,影响其开发建设。目前,农民安置问题已解决。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延长到2017年10底前动工)。

攀枝花市升昌达实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市升昌达实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

仁和区迤沙拉大道田房箐段靠仁和沟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宗地面积

8.198333

出让价款

13530

约定开工时间

2015-1-7

闲置时间

两年以上

抵押(查封)情况 

已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提出,一是宗地西侧被市政规划道路占用约5亩土地;二是宗地内的铁塔占用土地约3亩。

闲置原因

政府原因

核实情况

该宗地拍卖后,为解决相邻农民安置房道路通行问题,该宗地相邻的规划道路扩宽,需占用该宗地约3500平方米,对宗地开发建设有较大影响。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延长至2017年11月底前动工)。

攀枝花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

攀枝花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

仁和区迤萨拉大道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宗地面积

0.557148

出让价款

630

约定开工时间

2014-10-30

闲置时间

两年以上

抵押(查封)情况 

未抵押

企业举证情况 

企业提出,一是企业在申办加油加气合站工作;二是施工期间受农民阻工。

闲置原因

政府原因

核实情况

该宗地补偿安置已到位,经仁和区相关部门证实确有农民阻工现象,对宗地开发建设有一定影响。

处置方案

经我局集体认定,该宗地属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延长到2017年底前动工)。

备注:土地闲置时间以下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