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注销登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居住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居住权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3.约定的居住权存续期限届满的,提交期限届满的材料;
4.因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居住权灭失的,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5.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大厅排号机排号等待→受理(228-230窗口)→审核、登簿(后台)
四、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事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市本级(0812)3344609
七、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政务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2楼政务服务大厅228-230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车到博物馆站下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