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异议登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设立异议登记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自然状况错误或者因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申请异议登记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异议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或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实材料(原件);
(四)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四、办理流程
大厅排号机排号等待→受理(228-230窗口)→审核、登簿(后台)→收费、发证(231-232窗口)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事项
(一)收费项目:不动产登记费
(二)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40元∕件
非住宅登记费:275元∕件
(三)收费依据:《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559号)
(四)缴费地点: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银行收费窗口
七、投诉、联系方式
(一)窗口联系电话:(0812)3344609、(0812)3348981
(二)投诉受理电话:(0812)3330676
攀枝花市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3356160
(三)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zwzx.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panzhihua.gov.cn/
八、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2楼政务服务大厅220-240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车到博物馆站下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