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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依职权更正登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不动产依职权更正登记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登记事项有错误,且不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可依法予以更正。

三、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依职权更正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一)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原件);

(二)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书面文件和送达凭证(原件);

(三)其他必要材料。

四、办理流程

大厅排号机排号等待→受理(228-230窗口)→审核、登簿(后台)→发证(231窗口)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事项

不收费

七、投诉、联系方式

(一)窗口联系电话:(0812)3344609、(0812)3348981

(二)投诉受理电话:(0812)3330676

攀枝花市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3356160

(三)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zwzx.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panzhihua.gov.cn/

八、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2楼政务服务大厅220-240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车到博物馆站下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