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注销登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地役权注销登记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一)地役权利用期限届满;
(二)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
(三)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地役权消灭;
(五)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
(六)其他导致地役权消灭的事由。
三、申请材料
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或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四)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包括:
1、地役权利用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利用期限届满的材料;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有权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有权机关做出的决定书;
5、当事人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合同;
(五)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大厅排号机排号等待→受理(228-230窗口)→审核、登簿(后台)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事项
不收费
七、投诉、联系方式
(一)窗口联系电话:(0812)3344609、(0812)3348981
(二)投诉受理电话:(0812)3330676
攀枝花市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3356160
(三)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zwzx.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panzhihua.gov.cn/
八、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2楼政务服务大厅220-240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车到博物馆站下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