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预告登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注销预告登记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二)债权消灭的;
(三)预告当事人合同注销预告登记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或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预告登记权利人申请注销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义务人申请注销的,提交经公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签署的债权消灭文件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四)其他必要材料。
四、办理流程
大厅排号机排号等待→受理(228-230窗口)→审核、登簿(后台)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事项
不收费
七、投诉、联系方式
(一)窗口联系电话:(0812)3344609、(0812)3348981
(二)投诉受理电话:(0812)3330676
攀枝花市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3356160
(三)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zwzx.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panzhihua.gov.cn/
八、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2楼政务服务大厅220-240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车到博物馆站下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