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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落实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够强,缺乏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0年至2023年7月共召开党组会议104次,仅有10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29日印发《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方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固化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23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意识不强。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工作理论基础不牢,上轮巡察以来党组会议未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会议重要学习内容,在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局党组第20次(扩大)会议上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专题系统学习。自巡察以来,局党组共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5次。二是机关党委办和生态修复科指定专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内容进行收集,确保生态文明有关会议或文件印发15个工作日内提请局党组会组织传达学习。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研究部署存在差距。至巡察进驻时,党组对全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重点专项方案没有集中学习研究,对牵头的2项任务、配合的45项任务均未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具体方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第14次、24次(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推进新型工业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8个工作推进专班工作方案,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牵头的2项任务、配合的45项任务逐一细化落实举措,并将共同富裕试验区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局党组每月重点工作调度会重要内容,局党组在2023年9月13日、11月23日、12月11日的重点工作任务调度会上对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调度,按“清单化+责任制+销号制”有力有序推进。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重大事项应上会未上会,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2019年城市发展暨土地资源营销推介服务项目119.7万元等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5日,印发了新修订完善的《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集体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二是在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24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对《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专题学习。并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流程图纳入全局法治账图重要内容进行制发。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1月,开展对巡察以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新增事项“应上会未上会”的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下属8个事业单位议事规则不完善,存在未明确大额资金上会标准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党支部,导致重要决策缺少党组织参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事业单位议事规则建立情况进行调研,并在2023年8月16日,局党组第12次(扩大)会议上,局党组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安排。二是截至目前,8个事业单位围绕决策范围、议事程序、送审报批、执行落实等环节均已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大额资金上会标准等情况进行明确。三是下属8个事业单位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独立设置了8个党支部,并由是党员的行政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推动党组织积极参与重要决策。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党组会研究议题会前未充分酝酿、不成熟,会上议而不决、效率不高,2020年10月21日、2021年1月18日2次党组会研究同一议题‘关于编制攀枝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请示’,最终议定结果仍为‘再提请党委会审议’。党组会议记录马虎,把关不严,2020年至2023年7月,党组会议有20个议题记录内容存在随意增补、涂改、划线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7日,对《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完善。二是在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24次党组(扩大)会议上对《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专题学习,并将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流程图纳入全局法治账图重要内容进行制发。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规范议事流程,加强会前沟通酝酿,将议题提前2天送局党组领导班子阅示,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议而不决、效率不高”的情况。四是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和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经机关党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局党组副书记、局党组书记层层审核把关,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党组会议记录随意增补、涂改、划线等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作风不严不实。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查处违反工作纪律14件20人。干部职工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应付了事等问题,出现支部换届选举时委员得票数大于参会人数仍批复同意、经济合同已履行完毕后再审签等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撤销未按规定进行选举支部的选举结果,2024年1月24日前已全部重新完成支部换届。针对换届选举不规范但机关党委仍批复同意的问题,由机关党委具体经办人员王萍做出书面检讨,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深化“2+1+X”领域系统治理成效,突出推进耕地保护、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素质和行业作风等专项整治,召开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各1次,调度会7次,持续推进深化提升专项行动。三是印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管理办法(送审稿)》审签,杜绝经济合同已履行完毕后再审签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学风文风不正。2021年8月第三党支部党课材料照抄照搬、不切实际,出现‘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等表述。个别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责任的力度还需加强’等与自身工作不符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陈盈西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话,强调在开展党组织生活时,要严肃学风文风。责令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针对党课材料照搬照抄、不切实际等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对第六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照搬照抄”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1月,机关党委办对第三党支部2023年度党课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关问题。通过不定期收集、通报公文材料错情案例,进一步倒逼责任人员提高文字材料质量。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针对巡察反馈“违法用地整治用力不够。落实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存量违法用地整治任务推进不力,截至2023年6月,全市应整治2018年至2022年391宗3494.16亩,审核通过438.76亩,仅占12.6%,全省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违法用地整治力度。于2023年7月印发《攀枝花市集中开展2018年以来卫片执法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截至2024年1月,全市2018-2022年存量违法用地已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审核157宗,面积2908.66亩,审核通过率达83.2%,超过省厅“2023年前存量违法用地整改率达70%”的要求。二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2023年全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0件,查处违法面积862.72亩(耕地212.89亩),罚款金额1308.48万元。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优化营商环境用心不够。2019年度至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中市自规局牵头的‘登记财产’指标评价长期处于一般和良好,且多数二级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个别科室服务企业推诿扯皮,效率不高,导致天星湖园林景观项目延迟开工8个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3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制定整改提升台账,着力提升2022年度“登记财产”评测中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指标。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四统一”,持续拓展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范围,在企业以及社区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积极开发推出更多“掌中办”业务,实现“以图查房”“一证一码”“在线询问记录”。截至目前,一体化综合评价和事后回访满意率均为100%。二是按照局党组要求,机关党委办对天星湖园林景观项目划拨用地审批事项办理过程进行了调查,对涉及科室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并举一反三,将“一网通办”纳入重点工作,按月进行调度通报。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七公开”办事指南,明确科室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中职能职责,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服务。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评合一”工作,审批环节精简26个,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80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巡察反馈“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车辆使用随意性大,存在车辆有频繁加油记录但无派车信息的情况。用车管理平台普遍存在未如实登记用车人的情况。加油卡日常使用监管缺失,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用车人在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提交的用车申请进行审批。对未提交用车申请的,坚决不予派遣公务用车。2023年10月25日以来,全局公务用车执行出车任务100次,全部履行了公务用车申请、审批等程序。二是建立了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登记和核查台账,严格做到一事一登记、一事一核查。经核查,2023年10月25日以来,局机关加油25次,均进行了登记、复核。同时,建立了每季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示机制。2024年1月9日,邀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到我局就公务用车管理、油卡使用、公务用车租赁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对2名驾驶人员分别进行了诫勉和批评教育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厉行节约意识不够强。2020年广告印刷费高达55.5万元。2020年至2022年,邮电费分别为27.4万元、34.4万元、16万元,超预算3至5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耗材维护更换流程图等5个流程图>的通知》执行,进一步降低广告印刷、邮电费等支出,在报账过程中,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予以退回主办科室进行整改。2023年各类费用较2022年节省约1.7万元。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并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将2024年广告印刷费控制在了15万元以内,比2023年实际支出有所减少。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针对巡察反馈“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不规范。2020年至2023年6月,个别公务接待存在先接待后审批、审批时间在公函时间之前等问题。举办的各类会议均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进行事前预审机制,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接待”。2023年10月25日以来,局机关共开展5次公务接待,程序完备、报账要件齐全,均未出现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况。二是制定印发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对会议的召开和审批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2023年10月25日以来,召开的会议,特别是涉及需要使用经费的6次会议,均在定点会议场所召开,并履行了审批手续。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针对巡察反馈“违规报销差旅费。2020年至2023年6月,市自规局及下属事业单位79人次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和公杂费418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4180元,并举一反三清退多报销差旅费420元,共计4600元,其中:局机关清退2790元,直属事业单位清退1810元。二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级机关差旅费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三是局机关建立“三级”审核方式,加大费用报销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差旅费办法执行。下一步,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事业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巡察反馈“违规报销党建活动费用。市自规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到成都、西昌等地开展党建活动,103人次违规报销个人伙食补贴和公杂费1652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清退违规报销党建活动经费16520元,其中:局机关清退11400元,直属事业单位清退5120元。二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三是严格按照党建经费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党建活动据实报销,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针对巡察反馈“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市自规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报销2023年三八妇女节活动个人伙食补贴3840元。2020、2021年违规使用工会经费9990元慰问离退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退役军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对违规报销工会活动经费进行梳理,2023年工会活动据实报销,已完善相关报销程序,每人清退16元,共计576元。二是加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工会文体活动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据实报销。自巡察以后,严格按照最新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没有出现使用工会经费慰问离退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退役军人等情况。三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局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巡察反馈“通讯费报销不规范。2020年至2023年6月,市自规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按规定限额顶格报销个人通讯费,未据实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攀枝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费电话管理试行办法》《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厅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用公费配备使用住宅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的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2023年10月,已与移动电话服务单位协商一致,将局领导电话从单位账户中剥离,电话费实行个人据实报销。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8.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党组对党组织设置重视不够、指导不力,机关6个党支部均未设置党小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第19次(扩大)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在局党组第16次(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党支部调整设置情况。对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按规定设置了党小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9.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年至2022年,部分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足6次。民主生活会多以建议代替批评,缺乏辣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第24次会议及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再次组织学习《攀枝花市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职能职责,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二是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局领导班子成员以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全部积极主动参加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建立党建工作月调度制度,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局党组及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将及时进行提醒。三是2024年1月17日的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了《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在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0.针对巡察反馈“党组织选举不合规。2021年第三党支部新增委员选举在实到人数未达到应到人数4/5的情况下开展选举,且预备候选人未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023年第四党支部采取等额选举方式补选支部委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分别对第三、第四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撤销机关第三、第四党支部新增委员选举结果,并指导第三、第四党支部重新补选委员,2024年1月24日前已全部完成重新选举,选举前全部征求了党风廉政意见。二是组织机关第三、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于2024年1月18日,举办为期1天的党务知识专题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对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提升了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2020年至2023年6月,党支部‘三会一课’次数不达标,质量不高,第四党支部甚至全年无党课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第四党支部全年无党课记录的问题,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陈盈西对时任第四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重新学习“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履行党支部书记责任。二是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于2024年1月18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对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明确了新时代党建品牌的创建、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和三会一课等方面的最新工作要求。三是2024年1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2.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程序不清。第三党支部在个人提交申请书后仅一月左右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二党支部超一年后才与申请人谈话。发展党员过程缺失思想汇报、党团推优等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入党程序,延长了第三党支部叶茂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限。二是2023年11月17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积极分子(田甜)发展党员过程思想汇报、党团推优材料缺失等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已对缺失的材料进行补充。三是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给各党支部学习。并于2024年1月18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对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明确了新时代党建品牌的创建、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和三会一课等方面的最新工作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3.针对巡察反馈“党支部记录不规范。2020年至2023年6月,部分党支部的支委会记录应付了事,只有议题,无讨论过程和议定结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2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存在记录应付了事的要求立即整改。2024年1月,再次检查后,未发现此类问题发生。二是2024年1月18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对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明确了新时代党建品牌的创建、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和三会一课等方面的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针对巡察反馈“干部管理宽松软。党组对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警示教育不够,2019年10月至2023年6月,全市自规系统组织处理35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且有2人被移送司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县(区)局重点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重点关注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思想状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进行调研。2024年1月,结合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分层分类进行了全覆盖谈话。二是2023年10月8日,召开新进干部廉政谈话会,通过集体廉政谈话的方式,对15名新进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扣好年轻干部“第一颗纽扣”。开展作风整顿行动,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月进行调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5.针对巡察反馈“‘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党组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牢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还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2024年1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联系)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县(区)局汇报1次,局党组听取机关党委办汇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次。三是局党组严格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对发现存在违规兼职情况的1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将涉嫌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的3名同志问题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给予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6.针对巡察反馈“‘以案促改’有差距。落实市委关于谢忠华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不到位,未开展分层谈心谈话,未将深刻汲取谢忠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作为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对照剖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2024年1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县(区)局之间,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普通干部之间全覆盖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重点针对王波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通过谈话全面掌握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关注人群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等,达到警示提醒、促进工作的效果。二是把深刻汲取王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作为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用不少于500字的篇幅认真对照查摆。三是2024年1月,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好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逐一对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7.针对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1)政治监督职能发挥不足,督促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督促被监督部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巡察反馈至今的12次党组会议题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无“第一议题”不开党组会要求。二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将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情况、执行“三重一大”情况等14项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清单中,并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了日常监督检查清单。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对市自规局下属单位议事规则不健全等问题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全年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节假日、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监督检查7次,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10次。已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下属单位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等议事规则8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不够,自规系统干部违纪违法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以案促改力度,对2023年8月以来查办的3个案件已全部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在相关党组会、支部会上等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生的1件案例编入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警示教育读本III》。三是加强源头预防,已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加强制度建设。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相关材料更新不及时,部分中层干部无述责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廉政档案管理,结合现有的办公条件,对廉政档案进行了集中存放管理。二是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廉政档案进行了2次清理,及时更新完善了98人次的廉政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8.针对巡察反馈“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依然存在。上轮巡察反馈的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全系统党建和财务人员再次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再次进行了学习。二是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对机关党委、财务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换届选举不规范的2个党支部进行重新选举,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4600元。三是机关党委办牵头对上一轮巡察反馈55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其中11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整改措施纳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下一步将对整改进度滞后、整改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坚决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9.针对巡察反馈“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中实达投资(控股)公司非法采矿问题,未按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0日,局机关党委办已就整改不及时问题向局党组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10月30日按市纪委要求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攀枝花汇拓矿业有限公司龙洞石灰石矿问题调查情况的签报》,于2023年11月9日将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目前已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二、持续推进整改问题

30.针对巡察反馈“遏制‘非农化’严控‘非粮化’差力度”问题。

(1)耕地保护红线意识不够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不到位,“长牙齿”的硬措施不多,2020年至2023年6月全市耕地“非农化”面积达797.76亩。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率。印发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动态巡查1400余(次),参加巡查人员2800余人(次)。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向乡镇、村社基层工作人员及村民主动宣传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耕地保护意识,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全面推进“非农化”违法用地整改。于2023年7月印发《攀枝花市集中开展2018年以来卫片执法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截至2024年1月,2020-2023年6月耕地“非农化”违法用地已整改到位耕地面积约660亩,剩余图斑预计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8年底前完成。

(2)耕地保护红线意识不够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不到位,2022年至2023年6月全市耕地“非粮化”面积达3926亩。

整改情况:一是已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攀枝花市田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增强各级耕地保护意识。二是全面推进田长制,加强巡田工作,已开展巡田159766次,上报并处置线索91条,切实严格耕地用途监督。三是稳妥有序开展耕地恢复补充,目前,依据2023年变更调查下发数据,我市已实现耕地净流入约1.3万亩。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1.针对巡察反馈“推动耕地恢复谋划不严实。长远考虑不充分,后续耕地恢复压力大,2021年至2035年全市应恢复耕地214700亩,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21年至2025年恢复15300亩、2026年至2030年恢复53800亩、2031年至2035年恢复145600亩,每个阶段的年均恢复亩数分别为3060亩、10760亩、29120亩,如期完成任务有难度”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会同市级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初步制定2023年至2027年攀枝花市耕地恢复计划表,从2023年起至2027年每年全市恢复补充耕地2.08万亩。(该耕地恢复计划数据暂按照2023年7月预下达数据制定,后续依据省厅下发正式耕地恢复任务,若变化将及时调整)。二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已出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指标评分细则》。省级巡田软件目前已开展巡田159766次,上报并处置线索91条。

下一步整改措施:有序开展耕地恢复补充,组织各县(区)稳妥推进耕地“进出平衡”,截至2024年1月底,依据2023年变更调查数据初步统计,我市耕地实现净流入约1.3万亩,初步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后续年度按照省级任务下达情况持续推进。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7年底完成。

3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占补平衡措施有欠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欠账大、补充任务重,截至2023年7月,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欠账2937.18亩。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政策落实不及时,2019年至2022年涉及67145.18亩”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已全面完成省级投资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全市库存欠账指标已全部还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负转正”。截至2024年1月底,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显示,我市库存补充耕地指标结余230.90亩。

下一步整改措施:经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已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据库下发各县(区),结合本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纳入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补对象。截至2024年1月底,已将597亩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追加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剩余部分将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9月底完成。

33.针对巡察反馈“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不够有力。个别矿山生态修复拿不出实招、看不到实效,中禾矿业腾家梁子铁矿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不到位,对采场和排土场平台及边坡未进行绿化恢复;冰花兰矿山、众晶矿业、徐家沟铁矿生态修复后效果不好,部分矿区碎石、岩体裸露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于2023年10月23日,12月11日,两次召开矿山生态修复座谈会和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会,研究部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4日、1月21日、1月28日,带队到各县区现场督导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分片区下沉指导,落实2024年修复任务。2023年12月15日至19日,分四个片区召开矿山生态修复座谈会,听取矿山企业对生态修复工作的意见,督促矿山企业加快筹划2024年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于2024年1月23日,发文下达各矿山2024年修复目标任务。三是加强在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制度建设。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了《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步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12月底,中禾矿业腾家梁子铁矿已完成排土场生态修复68亩、采场生态修复21亩,冰花兰矿山、众晶矿业已补植苗木,正在实施管护,生态修复已取得一定成效。徐家沟铁矿已编制生态修复提质增效方案,拟于2024年雨季前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植。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底完成。

34.针对巡察反馈“督促临时用地复垦不够到位。对临时用地复垦监管不严,东区旺达碎石加工车间改建等4个项目临时用地74.62亩,复垦期限届满后仍未复垦;西区金沙江水电站‘三通一平’等5个项目临时用地450.69亩,未按期完成复垦”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于2023年8月31日、11月10日召开临时用地复垦工作会,督促相关复垦义务人加快推进临时用地复垦工作。东区分局已向鼎星钛业、李家湾花滩砂石厂下达临时用地复垦通知书。二是西区金沙水电站“三通一平”项目5宗临时用地450.69亩已完成复垦,已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了西区分局组织的验收。三是东区旺达碎石加工车间改建1宗临时用地(20.75亩)批后实际未使用,东区分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撤销临时用地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鼎星钛业2宗临时用地(33.2595亩)、李家湾花滩砂石厂1宗临时用地(20.61亩)现已完成复垦,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鼎星钛业2宗临时用地验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李家湾花滩砂石厂1宗临时用地验收。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

35.针对巡察反馈“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不够严格。未按要求对东区兰尖铁矿等14个矿山企业的基金账户进行监管;仁和区同德镇新房子组建筑用砂矿等15个矿山未足额计提治理恢复基金,为矿山恢复治理留下隐患”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3年11月17日,组织召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培训(宣讲)会议,学习《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并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进行培训,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基金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矿山企业按期足额计提基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督促巡察反馈问题矿山企业开展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月底,14个未签订基金监管协议的矿山中,有11个矿山已完成整改,3个矿山正在推进整改。15个未足额计提基金的矿山中,9个矿山已完成整改,2个矿山正在督促整改,4个矿山已超过整改期限正在按程序查处。预计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14个未签订基金监管协议的问题矿山、15个未足额计提基金的问题矿山的整改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完成。

36.针对巡察反馈“重点任务推进不够有力。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2023年‘四张清单’力度偏软,截至2023年8月,牵头负责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部分重要项目尚未开工、个别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未立项、向上争取5000万元的补充耕地项目未取得实质进展”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将共同富裕试验区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局党组每月重点工作调度会重要内容,并在2023年9月13日、11月23日、12月11日的局党组重点工作任务调度会上对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调度,按“清单化+责任制+销号制”有力有序推进。二是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中关于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因没有合法权属来源,不符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的政策,因此不能立项。已在修改完善后的米易县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送审稿)中取消关于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等相关内容。三是由于政策原因,按照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停止对2023年省级投资补充耕地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待省上重新启动投资项目申报后,积极争取项目申报。

下一步整改措施: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9月5日向长林公司发提醒函,米易县政府于9月25日向四川发展有限公司发送加快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函,要求督促长林公司履约。我局于2023年11月9日调研撒莲镇全域整治试点,并与长林集团、米易县开展座谈,督促及时进场实施。截至2024年1月底,试点计划建设5类共34个子项目,现已完成14个项目,完成率41.18%,所有项目预计2026年底前完成。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四项已完成整改;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底前完成。

37.针对巡察反馈“土地利用水平还不够高。破解土地要素紧缺与资源闲置并存局面措施不多,截至2023年7月,全市共有闲置土地4500亩、批而未供土地19700亩。土地出让规定执行不到位,2019年12月出让给中石油攀枝花分公司2宗8000土地,在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出让,导致长期闲置”问题。

(1)破解土地要素紧缺与资源闲置并存局面措施不多,截至2023年7月,全市共有闲置土地4500亩、批而未供土地19700亩。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3月9日印发《攀枝花市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处置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制定处置计划。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先后召开推进会、约谈会5次,以攀枝花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通报各县(区)、钒钛高新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5次,向土地使用权人共发出闲置土地处置提醒、开工履约通知书等40余份。四是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处置闲置土地974.7亩,处置率20.62%,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272.05亩,处置率32.54%;完成自然资源厅下达批而未供处置率28%和闲置土地处置率20%的年度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土地出让规定执行不到位,2019年12月出让给中石油攀枝花分公司2宗8000土地,在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出让,导致长期闲置。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布局中期评估调整方案>的通知》,西区西佛山加气站、西区金滩加气站已于2023年9月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布局中期评估调整方案》,具备开发建设前期条件。二是2019-X7#、2019-X8#两宗地已于2023年11月成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正督促中石油攀枝花分公司积极办理《施工许可证》,预计2024年3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立即动工开发建设。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3月完成。

38.针对巡察反馈“地质灾害防治用情不够。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项目推进缓慢,2020年至2023年全市应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77个,截至巡察进驻时,未开工14个、未完工4个、未终验37个”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印发《攀枝花市2023年第四季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攻坚行动方案》,通过定期调度、通报提醒、督导约谈等方式强力推进各项建设任务。二是对2024年地灾防治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提前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整改措施:抢抓非汛期施工黄金期推进任务,对符合终验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最终验收。截至2024年1月底,全市77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其中完成终验54个、初验6个、竣工17个。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

39.针对巡察反馈“执法监督用劲不够。执法机制不健全,联席机制流于形式,2021年建立的预防打击违法采矿联席会至巡察进驻时仅召开1次。执法案件查办质效不高,2019年至2023年6月市本级及市辖区共办理案件52件,11件办案期限超过‘90日’,个别案件3年未结案。办案违反程序,个别案件未经市自规局负责人召集讨论,被法院确认程序违法”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后续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违法行为查处评估工作的办法》《关于执法监察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监督的办法》,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工作履职到位。二是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建立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巡查检查、通报等机制,自2024年起坚持每季度召开预防和打击违法采矿联席会议。三是2023年6月以来办理的违法案件,均严格按程序办理,全部上会进行集体讨论审理,没收的建构筑物均已及时移交,未出现案件超期和程序违法等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依法依规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对因罚没物资未移交到位而导致案件长期未结案的2个案件,正在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县区,预计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移交并结案。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底前完成。

40.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人用人不规范。党组未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前均未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存在干部考察汇总表有非考察组人员签字、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纪实表填写不严谨、部分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未认定或认定不准确等问题”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巡察反馈问题后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均在动议前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征求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二是加强对人事干部和考察组成员的教育培训,巡察反馈问题后在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及任职试用期转正的相关考察工作中均严格要求考察组成员参与考察全过程,最终统一规范在考察资料上签字。由联络员负责核查每一环节考察资料的准确度和完整度,杜绝非考察组人员在考察材料上签字的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3年12月14日,启动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改工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档案及时进行重新认定,对存在缺失资料的干部人事档案及时补齐,对填写不规范材料按规定进行替换。截至2024年1月底,已完成213份干部人事档案初步清理,9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2022年度法治考核表修改完善,25名新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装盒工作,整体工作量完成比例约65%,预计2024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3月底前完成。

41.针对巡察反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缺项。审计发现的西佛寺北采石场采坡面‘大面积挂白’问题,整改方案无整改措施,实际也未整改到位”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了西佛寺北采石场采坡面“大面积挂白”问题整改方案的制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正在组织实施方案内容,督促相关责任方按整改方案完成爬山虎的补植,并加强管护。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2-3365551;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3号泰坤大厦910;电子邮箱:pzhzgjjgdw@163.com。

 

中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审核: 陈盈西   责任编辑: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