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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土地评估机构:

为了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评估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评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拟受理2024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类型

1、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起始价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宗地总费用为1.4万元,以抽签方式在备案机构中抽取3家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其中:最接近三家估价结果算术平均值的估价公司为8000元,其余两家公司为3000元。

2、工业用地招拍挂评估、协议出让土地评估、收回土地使用权评估、划拨土地成本等评估类型。(各类评估事宜的价格以后期邀请比价公告为准,价低者中标)

二、资格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我局申请取得备案资格,评估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备案资格和本年度的评估资格并记入机构不良信息。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

3.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有固定的联系人,在收到评估通知后,签字估价师能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符合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印发的《关于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典型问题的处理意见(三)》(中估协发〔202323号)的通知要求。

三、申请备案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注明规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证书以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3.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6.承诺函(样表见附件1

以上资料请装订成册进行密封,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

四、备案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性参与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在2023115日前,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申请备案资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其备案请求。

(一)受理时间:2024115日前

(二)受理地点: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17

(三)联系人:谭杨;联系电话:0812-3364707

 

附件

承诺函

(填写公司全称)在参与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后,承诺在开展评估工作时,至少有一名承担本次评估业务的签字估价师对估价对象进行现场查勘。估价报告中附能够佐证估价师进行了现场查勘的材料(现场查勘照片等)并严格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印发的《关于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典型问题的处理意见(三)》(中估协发〔20232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若报告附件未上传签字估价师现场查勘佐证材料的,自动退出备案名单,不再承担2024年度的评估工作。

审核: 张琳涛   责任编辑: 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