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田永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田永丰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04)第597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对应的攀房权证东房改字第00039064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永丰
经办人:周晓梅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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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田永丰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04)第597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对应的攀房权证东房改字第00039064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永丰
经办人:周晓梅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