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攀枝花市通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通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2005-30768号、2004-25993号、2005-30769号、2005-30767号、2004-25992号、2004-25994号等6本《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由于该土地已被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市通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戴铁利
审核人:吴峰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