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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2-0080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8-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402执225号之三、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402执225号之三,裁定将被执行人邓鹏位于东区新华街89-15#房屋他项权证号:攀房他证东私字第00030437号解除抵押登记, 现公告该《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他证东私字第00030437

万德芬

住宅

 

东区新华街89-15#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李伟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