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06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403执877号之三、(2021)川0403执919号之三、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403执877号、919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攀国用(2013)第00107号,过户给攀枝花市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攀国用(2013)第00107号 |
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
西区格里坪镇 |
|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李伟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