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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11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川0411民初2416号,判决将夏红均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997附9号车库,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攀枝花不动产权第0021414号更正至给攀枝花恒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1414

夏红均

车库

 

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附9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周晓梅

审核人:梁茂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