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99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1126执426号之三、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126执426号之三裁定将: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26号13幢3单元1-1号(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89719号,攀国用(2014)第01313号)协助办理至吕友明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89719

高建川

房屋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26133单元1-1

 

2

攀国用(2014)第01313

高建川

土地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2613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何彦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