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89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2执238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2执238号之二,裁定将被执行人朱泓霁所有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文景巷1号1幢11-1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549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攀国用(2010)第23001号)过户给吕鹏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54910

朱泓霁

房屋

 

东区文景巷1111-13

 

2

攀国用(2010)第23001

朱泓霁

土地

 

东区文景巷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黑玉缘

审核人:李伟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