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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7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411执1112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411执1112号,裁定将被执行人倪国露所拥有的车位(位于仁和区仁政路18号附1号地下室033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48737号)过户给许尔勇名下。现公告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48737

倪国露

房屋、土地

 

仁和区仁政路18号附1号地下室033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吴玲

审核人:艾丽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