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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5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2执571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2执571号之二文,裁定将被执行人樊培娜、刘渊学所有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东区东阳巷55号2幢16-4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9966号过户给欧显会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9966

樊培娜、刘渊学

房屋

 

东区东阳巷55216-4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周晓梅

审核人:何彦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