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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47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吉07执恢24号之八、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吉07执恢24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天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房屋(位于仁和区前进镇迤沙拉大道),房产证号: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4699号、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4700号,国有土地证号:攀国用(2007)第05026号)过户给深圳融亨实业有限公司。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4699号、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4700

攀枝花市天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仁和区前进镇迤沙拉大道

 

2

攀国用(2007)第05026

攀枝花市天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仁和区前进镇迤沙拉大道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毛文霜

审核人:何彦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