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28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05执恢1429号之一文、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105执恢1429号文,裁定将被执行人文誉橦位于东区紫藤巷5号1幢19-7号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办至毛春娟名下,现依据法律文书解除编号为攀房预东字第00005325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预告登记。现公告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攀房预东字第00005325号 |
文誉橦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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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紫藤巷5号1幢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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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艾丽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