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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2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402执3069号之四、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402执3069号之四,裁定将被执行人吕才能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555号5栋二单元8-2号房屋,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2842号,过户给李云梅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2842

吕才能

房屋

 

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5555栋二单元8-2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鹿晓芹

审核人:于乐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