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探矿权出让拍卖挂牌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9-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探招拍挂字〔2012〕0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川)探招拍挂[2012]003号),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柳溪河地热普查探矿权的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见下表)
标的名称 |
位置 |
面积(Km2) |
勘查 矿种 |
出让年 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柳溪河地热普查 |
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 |
约3.06 |
地热 |
3 |
15 |
10 |
二、风险提示
本次出让的探矿权未进行任何地勘工作,存在较大风险,竞买须谨慎。
三、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报名时,应向米易县人民政府作出该地热勘查开发的书面承诺,承诺竞得探矿权后,必须与米易县人民政府签订该地热勘查开发协议。
3、竞买人应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四、本次探矿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探矿权拍卖(挂牌)不设保留底价。
六、报名须知
1、本次探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10月8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4日至10月8日,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探矿权拍卖竞买人不足3家的,该矿权出让由拍卖转为挂牌。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数超过3家(含3家)按拍卖方式出让该探矿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10日10时在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举办。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数不足3家时,挂牌期限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21日。
八、其他事项
1.需咨询本次拍卖(挂牌)相关问题的,可于2012 年10月8日(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提出咨询。
2.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挂牌)文件,并尽可能到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以在报名前向我局咨询;申请人一经受理确认后,就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挂牌)文件及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挂牌)承办单位为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有关情况可查询: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lr.gov.cn)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www.pzhgt.gov.cn)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账 号:77041015201090001099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804012000157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