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6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发布时间:2016-03-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为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和管理,更好地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各类建设用地供给,结合三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利用资源更加节约集约、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有效。坚持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下,努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科学合理确定供应规模、结构、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6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4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6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0公顷,住宅用地27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25公顷,廉租房用地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0公顷,特殊用地2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仁和区普达,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炳草岗中心城区、花城新区;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市钒钛高新园区、仁和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西区格里坪园区。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从我市的自然地理特征、现有城市和产业布局、面临机遇和发展趋势出发,明确产业发展整合共建的方向,加强空间整合和区域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推进协调发展。
(二)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适度控制总量,着力挖潜存量”的原则,优先保证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园区工业用地。对违反产业政策,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从严控制总量,防止出现一方面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又出现把关不严产生新的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严格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审查和控制。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钒钛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三区政府、各驻攀部队为成员单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确保计划编制的全面性,保障计划的有效实施。
(二)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及实施工作,切实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攀枝花市2016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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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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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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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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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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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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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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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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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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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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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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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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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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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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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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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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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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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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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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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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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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