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发布时间:2012-02-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为加快我市“四个倾力打造”,促进新区建设,推进“工业强市”,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和管理,更好地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各类建设用地供给,结合三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努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科学合理确定供应规模、结构、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稳定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稳定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9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3.16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4.19公顷,住宅用地104.19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6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46公顷,商品房用地 91.47公顷,其它用地10.6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55公顷,特殊用地2.77 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商业、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炳三区、炳四区和仁和区;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市钒钛产业园区、仁和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西区格里坪园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集中在花城新区;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其它用地按照行业规划实施供地。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从我市的自然地理特征、现有城市和产业布局、面临机遇和发展趋势出发,明确产业发展整合共建的方向,加强空间整合和区域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推进协调发展。
(二)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适度控制总量,着力挖潜存量”的原则,优先保证交通、基础设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园区工业用地。对违反产业政策,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从严控制总量,防止出现一方面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又出现把关不严产生新的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严格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审查和控制。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花城新区管委会、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区政府、各驻攀部队为成员单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确保计划编制的全面性,保障计划的有效实施。
(二)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及实施工作,切实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附件:攀枝花市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攀枝花市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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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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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 |
104.19 |
104.19 |
0.65 |
1.46 |
91.47 |
10.61 |
20.3 |
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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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
29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