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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发布时间:2011-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四个倾力打造”,有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和管理,更好地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各类建设用地供给,结合三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努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科学合理确定供应规模、结构、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8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0.8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7.3公顷,住宅用地133.2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3.1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3.6公顷,商品房用地 116.2公顷,其它用地10.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6.2公顷,特殊用地3.3 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商业、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炳三区、炳四区和仁和区;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市钒钛产业园区、仁和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西区格里坪园区;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其它用地按照行业规划实施供地。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从我市的自然地理特征、现有城市和产业布局、面临机遇和发展趋势出发,明确产业发展整合共建的方向,加强空间整合和区域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推进协调发展。

(二)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适度控制总量,着力挖潜存量”的原则,优先保证交通、基础设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园区工业用地。对违反产业政策,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从严控制总量,防止出现一方面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又出现把关不严产生新的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严格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审查和控制。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区政府、各驻攀部队为成员单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确保计划编制的全面性,保障计划的有效实施。

(二)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及实施工作,切实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附件:攀枝花市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攀枝花市201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40.8

107.3

133.2

3.1

3.6

116.2

10.3

17.2

126.2

0

3.3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