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抵押即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市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 “放管服” 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攀枝花市 “抵押即交证”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攀枝花市 “抵押即交证” 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推进 “抵押即交证” 服务。旨在解决企业和群众融资过程中不动产抵押登记与权证获取的时间差问题,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登记效率,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政策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省、市):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抵押即交证” 作为创新服务举措,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与精神。
《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明确提出强化不动产抵押融资高效协同服务,为各地开展 “抵押即交证” 工作提供政策指导。
三、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企业或个人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时,符合相关条件,均可适用 “抵押即交证” 服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房屋所有权抵押等。
四、办理模式
“交地即交证、抵押即交证” 联办模式:企业取得《交地确认书》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与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银行机构提前介入,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利用不动产单元 “一码关联” 优势,以不动产单元号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贷款审批及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缩短土地融资贷款时间。
五、办理流程
申请阶段:
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进入不动产登记相关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 “抵押即交证” 业务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
线下申请:申请人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服务大厅,在指定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与线上申请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
审核阶段: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完整性、合规性,不动产产权状况,抵押合同条款等。同时与税务、金融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与协同核查,如税费缴纳情况、银行贷款审批情况等。审核通过的,进入登簿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不予登记原因。
登簿与发证阶段: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同时,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证明)。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证书证明,或在申请时勾选邮寄服务,由登记机构通过邮政快递送达。
六、保障措施
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抵押即交证”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税务信息、金融信息实时互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与准确性。
优化系统建设:持续完善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系统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模块,提升系统稳定性与兼容性。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化,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强化培训宣传:组织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开展 “抵押即交证” 业务专项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政策法规、业务流程与系统操作。同时,通过政府官网、新媒体平台、线下服务大厅等渠道,广泛宣传 “抵押即交证” 服务内容、优势及办理流程,提高社会知晓度。
监督评价: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对 “抵押即交证” 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通过设置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确保 “抵押即交证” 工作顺利推进。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