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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变更登记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变更登记

适用范围

已经登记的居住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居住权的住宅范围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期限发生变化的;

3、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居住权义务人变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主体

居住权变更登记,应由居住权人和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共同申请,居住权人的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化的,可由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单方申请。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居住权变更的材料:

(1)居住权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发生变更的材料;

(2)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

(3)涉及居住权变更的其他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内。

登记收费

不收费。

登记结果

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颁发《不动产权证明》,收回作废原不动产权属证明。

联系方式

市本级(0812)3344609

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政务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2楼政务服务大厅237-229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车到博物馆站下车前往。

审核: 杨文武   责任编辑: 胡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