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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履行牵头抓总责 凝聚合力强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8-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攀枝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范围,落实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及监督指导责任。

(二)严密部署,压实整治责任。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系统、全面的部署了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督导检查西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时,对专题研究各县(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攀枝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通报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阶段重点工作。

(三)强化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全面摸底排查。经县(区)政府摸底排查,全市合法露天矿山96个,其中存在各类问题矿山31个;非法露天采矿点1个;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29个。二是建立整改台账。各县(区)政府按照综合整治要求,建立了问题隐患台账,为有序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工作打下基础。三是落实督导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3次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召开露天矿山整治工作推进会或督办会,指导各县(区)科学合理制定排查台账,跟进综合整治推进情况。并对各县(区)露天矿山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部分制定整治方案和梳理排查进度缓慢的县(区)进行了通报。四是全面督查检查。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次组织市极相关部门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实地抽查督查,并将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县相关部门和相关露天矿山企业,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重视不够。部分企业对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认识不够,缺乏积极性,整治成效不明显。部分露天矿山未严格按照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进行开采作业。

(二)政府部门督导不足。部分县(区)政府对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督导次数较少,也没有及时对督查检查指出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督导和整治工作不到位。

(三)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难度大。一方面,由于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投入高、周期长、收效慢,短期内植被恢复效果不明显,部分露天矿山企业落实生态修复责任不到位、不积极、主动。另一方面,自然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监管难度大,部分矿山实际缴纳的金额与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方案中预算的金额差距较大。

(四)历史遗留问题多。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较多,大部分已自然修复绿化,属地政府对部分露天矿山进行了生态修复,但少数矿山仍未修复绿化。

三、下一步工作

(一)聚焦重点,实施生态修复。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属地责任,加大整治投入,加快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

(二)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依照职责坚决打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资源、安全、环境、林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督导,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前期摸底排查、督导检查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整改实效,对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要求以及排查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