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乱象突出地区 实现行业清源目标——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6-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确保全面实现“行业清源行动”目标任务。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全市自然资源行业领域乱象突出地区,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预防和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正确认识非法采矿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阻碍地方经济发展,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等文件精神。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专项打击和长效监督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强化宣传教育,确保群防群治。经常性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对打击非法采矿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矿区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法制氛围。同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动态巡查监管互动的群防群治机制,进一步明确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优化奖励办法,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举报非法采矿行为,全面形成预防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工作合力。
完善制度建设,推进长效长治。一是完善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台账。加强对全市动态巡查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动态巡查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执法系统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4号)要求,逐步恢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参与的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完善联合办案平台和协商机制,协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拟将预防和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打击工作落实到位的区(县)、乡(镇)以及配合得力的部门,实施奖励;对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后,不及时报告、制止、处置或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