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费支付管理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为规范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费的支付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由市局、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分局组织召开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会,其专家评审费由组织单位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及相关企业。具体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2023〕6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4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