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龙洞石灰石矿采矿权(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龙洞石灰石矿采矿权(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的结果在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门户网站上给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反馈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采矿权(未有偿处置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估算表
2.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
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4.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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