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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汝兴泉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10-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汝兴泉 因保管不善,将 攀房权证东房改字第00000605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攀国用(2003)第144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明人:汝兴泉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艾丽娜

2026年10月16日

审核: 艾丽娜   责任编辑: 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