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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谭清云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谭清云因保管不善,将攀房权证东房改字第00043397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攀国用(2004)第233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庆友

经办人:徐弋力

审核人:胡莎莎

2026年9月24日

审核: 胡莎莎   责任编辑: 徐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