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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龙凤,周广义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龙凤,周广义 因保管不善,将攀房预东字第00013135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凤,周广义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于乐

2026年9月8日

审核: 于乐   责任编辑: 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