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局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局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10)第06138号《国用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国用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袁燕
审核人:何彦
2026年8月25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局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10)第06138号《国用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国用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袁燕
审核人:何彦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