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何德武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何德武 因保管不善,将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04992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攀国用(2005)第356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04991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攀国用(2005)第356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德武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何彦
2026年7月30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