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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攀钢(集团)公司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钢(集团)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攀仁国用(1995)字第000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钢(集团)公司

经办人:吴萍

审核人:何彦

2026年7月21日

审核: 何彦   责任编辑: 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