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丹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陈丹 因保管不善,将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111969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攀国用(2015)第135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丹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艾丽娜

2026年7月1日

审核: 艾丽娜   责任编辑: 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