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因保管不善,将攀房权证东字第00014654号、攀房权证东字第00014655号、攀房权证东字第0001648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何彦
2026年4月17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