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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小兰、曾昌平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张小兰、曾昌平 因保管不善,攀房权证西私字第00021000《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昌平

经办人:辜雅琴

审核人:艾丽娜

2026年4月1日

审核: 艾丽娜   责任编辑: 辜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