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家本、何志珍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周家本、何志珍 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19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已被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征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黄麒霖

审核人:戴铁利

2026年3月18日

审核: 戴铁利   责任编辑: 黄麒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