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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黄建晖、张小玲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黄建晖、张小玲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12)第029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对应的攀房权证仁私第0001906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建晖、张小玲

经办人:辜雅琴

审核人:艾丽娜

2026年3月16日

审核: 艾丽娜   责任编辑: 辜雅琴